很多人繳納了社保之后都不太清楚,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是什么意思,今天來給大家說一下。
《社會保險法》第十一條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此外,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那么,問題來了,職工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是什么意思? 1.個人賬戶的含義
個人賬戶是一種儲蓄積累性質的養老保險制度安排。
在這種制度中,通過強制性或自愿性繳費,資金在為每個人建立的賬戶中積累,并清晰記錄,待規定的事件發生時參保人員方可支取。
個人賬戶也稱個人基金賬戶,是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中實行的統賬結合模式的重要內容。
該賬戶由各級社會保險機構按國家頒布的公民身份號碼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每人建立一個終身不變的個人賬戶。
按照我國的最新規定,個人賬戶有以下三層含義。
(1)個人賬戶的基金實行強制個人儲蓄繳納積累。
(2)該個人賬戶歸個人專有,不具備社會互濟功能,職工在職時,基金管理采取完全積累的方式,退休后按月支付養老金。
(3)基本養老金個人賬戶的支付屬于繳費限定型,與職工本人在職時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貢獻大小及工資數額的高低緊密相關。
2.個人賬戶的構成
個人賬戶主要由以下兩部分構成:
(1)當年繳費本金,即由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形成,其規模相當于本人繳費工資的8%
(2)當年繳費本金及歷年累計儲存額生成的利息。
3.個人賬戶的支付
當參保職工因離退休、死亡、出國定居終止養老保險繳費時,個人賬戶才發生支付。
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辦理退休的職工,其基本養老金中的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等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個人賬戶養老金由個人賬戶養老金支付。
4.個人賬戶的繼承
《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規定:“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于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職工在職死亡或離退后死亡,其個人賬戶可以繼承。職工在職期間死亡,繼承額為個人賬戶余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
職工個人賬戶繼承額一次性支付給死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個人賬戶的其余部分,并入社會統籌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