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失業保險金的領取必須是在已和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后,且非個人意愿解除勞動關系才能領取,累計繳費達到一年才能辦理,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北京失業保險領取指南
【辦理單位】: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辦理時間】: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咨詢電話】:010-12333
2019年北京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檔案在戶籍地(或常住地)在本街道社保所,辦理了失業登記手續,并符合以下條件的失業人員: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個人已按規定履行繳納失業保險費義務滿一年以上;
2、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勞動合同到期終止的;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提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被用人單位除名或者開除的;被用人單位辭退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
北京失業保險金領取材料
1、勞動關系證明: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者工作關系的證明;
2、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3、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4、一寸照片:3張一寸免冠照片.
北京失業保險金領取流程
1、單位解除合同關系后15天內將失業人員的檔案及材料送到失業人員戶口所在地的區縣人力社保局。
2、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60日內,攜帶身份證、戶口簿、一寸照片和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到其戶口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辦理失業登記。
3、失業登記完成后,需要馬上辦理失業保險金領取手續,并自行選擇銀行發放。
4、失業人員還須每月向社保所如實報告本人的求職經歷、就業狀態和培訓等情況,履行申領失業保險金簽字手續。
北京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292元;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319元;
3、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346元;
4、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373元;
5、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401元。
自2018年9月1日起,北京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檔增加244元。調整后的標準: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536元;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563元;
3、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590元;
4、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617元;
5、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645元;
6、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一律按1536元發放。
北京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
1、累計繳費時間1年以上不滿2年的,可以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
2、累計繳費時間2年以上不滿3年的,可以領取6個月失業保險金;
3、累計繳費時間3年以上不滿4年的,可以領取9個月失業保險金;
4、累計繳費時間4年以上不滿5年的,可以領取12個月失業保險金;
5、累計繳費時間5年以上的,按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的辦法計算,確定增發的月數。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北京失業金發放時間
自4月1日起,北京市調整失業保險待遇發放流程,由各區縣街(鄉)社保所發放改為由代發銀行統一發放,失業人員在申領失業保險金的次月17日后即可領取。失業保險制度建立26年來由區縣和街道發放失業保險待遇的歷史至此終結。失業者可自選銀行,此次調整統一了失業保險待遇資金的發放渠道,由原先的社保所發放改為統一由市社保中心發放,將風險點由原來的300多個減少到1個,將失業管理系統與社會保險五險系統實現互通互聯,從而降低了資金流失的風險。今后北京市社保中心委托代發銀行,將資金直接發放到個人賬戶中,實現了失業保險金的社會化發放。失業人員可以在中、農、工、建等共13家代發銀行和郵政儲蓄所中自選一家辦理存折(卡),以便每月領取失業保險金及其他失業保險待遇,這既簡化了程序,又減輕了區縣、街道社保所工作人員的負擔,同時極大地方便了失業人員。
【相關問題】
一、在北京交失業保險,失業了能領多少失業金?
【答】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根據北京社會保障局最新通知規定,2015年開始上調失業保險金標準,平均每個檔次上調110元,增長10.3%。具體上調標準如下: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1122元/月;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1149元/月;
(3)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1176元/月;
(4)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1203元/月;
(5)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1231元/月。
二、北京失業保險金過期可以補領嗎?
【答】失業金的領取是有時間限制的,過了時間不能領取了。但是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后重新就業的,再次失業時,繳費時間重新計算。失業人員因當期不符合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的,http://www.cdmzm.com/ 原有繳費時間予以保留,重新就業并參保的,繳費時間累計計算。
三、北京失業保險金已領過一次還能再領嗎?
【答】失業金已領過一次還可以再領,領取失業金不是根據你領過沒有,而是根據你符不符合領取的標準。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