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達到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男年滿 60 周歲,女干部年滿 55 周歲,女工人年滿 50 周歲;
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十年、從事井下和高溫工作累計滿九年或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八年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 55 周歲, 女年滿 45 周歲;因病或非因工致殘,
依照勞動鑒定程序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達到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 累計年限滿足規定: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滿 15 年(含視同繳費年限)。
3. 外埠戶籍人員除滿足上述條件外,還需滿足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0周歲前在北京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且在京繳費累計滿10年,方可在京辦理退休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