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辦理工傷登記的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 ,
需要辦理社會保險減員手續時,應先到社保中心或分中心辦理“工傷保險待遇停發”業務,將工傷職工現有工傷保險待遇終止后, 方可辦理社會保險減員手續。
傷情較重的工傷職工放棄勞動能力鑒定的,辦理工傷待遇停發時,需工傷職工本人到現場簽字確認。
免責聲明:部分文章信息、圖片、來源于網絡,本網站只負責對文章、圖片、進行整理、排版、編輯,是出于傳遞 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本站文章、圖片和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及時聯系本站,我們會盡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