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件:退休人員辦理了轉往他區或轉往本區的業務后,應在當月25號之前由新單位辦理退休增加業務。所需材料:
一、養老金增加
1、《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一式兩份
2、《北京市養老保險退休人員轉移單》原件一份
3、企業增員說明一份
二、醫療保險增加
2、企業增員說明一份
3、拷貝《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普通單位版》信息報盤數據。
注意事項:
1、所有材料均需A4紙復印,加蓋單位公章,騎縫章無效
2、企業說明需加蓋雙方單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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