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為進一步減輕單位和低收入參保人員今年的繳費負擔,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以及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月繳費基數下限與去年相比沒有變化,仍為上年標準。
職工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
1、全口徑平均工資為106168元
2019本市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106168元,該口徑作為核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繳費基數的依據。
2、三險繳費基數上限為26541元
2020年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以及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月繳費基數上限為26541元。
3、企業養老、失業繳費基數下限為3613元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月繳費基數下限標準為本市上一年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52%。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2020年繳費基數下限繼續執行2019年標準3613元。
4、機關事業單位養老繳費基數下限4713元
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下限繼續執行2019年標準4713元。
5、工傷保險繳費基數下限4713元
工傷保險月繳費基數下限繼續執行2019年標準4713元。
職工基本醫療、生育保險
1、繳費基數上限為29732元
基本醫療保險費月繳費基數上限調整為29732元。
2、繳費基數下限為5360元
基本醫療保險費月繳費基數下限調整為5360元。
3、靈活就業人員月繳納485.66元
個人委托存檔的靈活就業人員月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485.66元。
4、享受醫療保險補貼人員
享受醫療保險補貼人員月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69.38元。
個人委托存檔的靈活就業人員繳納職工基本養老、失業保險月繳費金額
1、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
自2020年7月起,在市、區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等社會保險代理機構以個人身份存檔,且參加社會保險的個人,以及在各街道(鄉鎮)政務服務中心(原社保所)繳納社會保險的個人,繳費基數可以在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下限和上限之間適當選擇。未按期辦理申報手續的,其2020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將依據本人上一年度的繳費基數確定,低于職工養老保險繳費下限的,以下限作為繳費基數。
2、繳費基數上限為26541元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月繳費基數上限26541元,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5308.2元,月繳納失業保險費318.49元。
3、繳費基數下限為3613元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月繳費基數下限3613元,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722.6元,月繳納失業保險費43.36元。
4、享受補貼人員月繳費金額
享受社會保險補貼人員,按照下限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216.78元、失業保險費7.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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