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退休審批程序何時辦理,各地的政策都會有差異。但一般是提前和同月辦理,在特殊情況下,為會出現延遲辦理。
一般在本市、縣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參加養老保險,當月辦理退休手續。月初開始,當月基本完成。
省保直屬單位大多為行業直屬單位,每年年初將對所有達到退休年齡的人員進行集中審批。有時,有特殊情況,不能安排工作或者其他原因,年底還可以對離退休人員進行集中審批。因此,辦理退休審批手續時,需要咨詢隸屬社保管理部門。
第二步:養老金的計算和支付。
職工平均工資的公布影響養老金的支付。從一月到六月,退休人員通常要等到當年六月和七月份,公布員工平均工資后才能計算和支付養老金。7月份以后,退休人員一般可以在退休后的下個月計算和發放養老金。
從1月到6月,是無法計算養老金的發放時間,一些地區安排本單位發放臨時生活費。在一些地區,社保部門首先按照上一次的標準計算并支付養老金,然后在公布職工平均工資后計算出來在一并發放。
在特殊情況下,由于各種原因,7月份養老金支付的計算可能無法實現。經后期計算,可進行計算結清。
無論情況如何,“出生當月退休,下月發放養老金”的原則不會改變。辦理退休、養老金計劃審批手續,應當遵循這一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