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外地職工在社會保險庫中人員標識為“一般賬戶”。
何為一般賬戶人員?
一般是指女性在40周歲之前、男性在50周歲前在北京正常繳納養老保險的人員;即使女性在40周歲之前、男性在50周歲前只在京正常繳納了一個月的養老保險,其身份也會被認定為一般賬戶。女性在40周歲之前、男性在50周歲前養老保險繳費記錄均為補繳的,不能認定為一般賬戶。
通俗的講,女性在40周歲、男性在50周歲之后才開始在京繳納養老保險的,即使繳納了200年,依舊無法在京退休。
2、年限:外地職工在京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必須達到10年以上。
(1)辦理退休:外地職工(一般賬戶人員)在京養老保險累計繳費10年以上,且總工齡(視同工齡+實際繳費)累計滿15年以上的,可直接申請辦理退休手續。
(2)繼續繳費:自2014年1月1日起,外地職工(一般賬戶人員)在京養老保險累計繳費10年以上,但總工齡不滿15年的,外地職工可申請延長補足不滿年限后(在京延長繳費至滿15年時),辦理退休手續。
|